主犯獲刑十九年!平川區(qū)法院掃黑除惡首例涉黑案件宣判
來源:白銀政法網
責任編輯:薛皓方
發(fā)布時間:2019-12-31
本網訊(通訊員 王鵬中)12月26日,白銀市平川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謝軍等31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該案系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平川區(qū)法院宣判的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謝軍、胡源泰逐步吸收、接納具有不良嗜好的在校學生、社會青年等人員,長期在夜宵攤、酒吧等場所成群結伙,惹事生非,打架斗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在平川區(qū)域及周邊范圍內,形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系黑社會性質組織。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謝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強迫交易罪、合同詐騙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胡源泰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搶劫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2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到八個月不等的刑罰。
宣判結束后,平川區(qū)人民法院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平川區(qū)人民法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刑庭庭長萬敏向社會和媒體發(fā)布了此次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審理情況并接受了媒體采訪。平川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高世軍向媒體通報了平川區(qū)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謝軍等三十一人涉黑案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平川區(qū)法院審判的首例涉黑案。該案的宣判,有力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的囂張氣焰,切實維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白銀市平川區(qū)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