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子葭
“王法官,這是立案那邊轉來的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案情看著十分緊急,盡快處理一下吧?!迸R近下班時,同事把這份人身安全保護令卷宗材料放在我的案頭。我停下正在電腦上敲擊的判決內容,開始快速翻閱申請書及證據。
“真惹急了我,就把四個老人、兩個孩子還有你全滅了!”微信聊天記錄里的這條消息,像冰錐扎進眼睛。我隨即撥打申請人陳雨的電話。電話那頭,她的聲音輕得像怕驚擾空氣,帶著哭腔:“法官,我實在不知道該怎么辦了。六年了,我一步步忍過來,換來的卻不是好轉,而是變本加厲……這次他發(fā)的消息真把我嚇壞了,我覺得他真會做出那樣的事。報警后,派出所民警告訴我可以來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希望法院能保護我們?!?/p>
我握著筆的手頓了頓,放緩語速說:“陳女士,您先平復一下情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規(guī)定,只要您能提供相關證據,法院會依法保護您。這樣,您先把整個過程簡單說一下,深呼吸,慢慢說……”我特意加重“依法”二字。經過半小時的溝通后,能聽見陳女士的呼吸漸漸平穩(wěn)。得知兩人目前處于分居狀態(tài)后,我安撫道:“當前首要的是保護好您自身安全,遇到緊急情況,一定要第一時間聯系民警;有任何問題,隨時和法院聯系。我們會按照您的申請盡快去派出所調取證據。”那幾天,我利用辦案間隙往返派出所調取證據。陳雨也按時間順序整理好傷情照片、病歷、錄像——整整六年的恐懼。
庭審從下午四點持續(xù)到晚上八點。陳雨丈夫李強反復說“我沒動手”“是她說話難聽”,陳雨顫抖著陳述每一次毆打、每一次威脅。在我的追問下,李強仍堅決否認一切。庭后單獨調解時,他終于松口說會考慮兩人的婚姻問題。
很快,“禁止李強毆打、恐嚇、威脅陳雨和兩個孩子”的保護令送達兩人手中。我還記得陳雨接到保護令后給我回電時的情景,“王法官,真的太感謝您了,您發(fā)出的保護令就是我的定心丸,它比防盜門還讓我安心,它就像一面能擋在尖刀前的盾牌,是我抱著孩子睡覺時、我和孩子老人出門時能實實在在感受到的安全感。”陳女士的聲音依然顫抖,但這次不是因為恐懼。
兩周后,我收到一封掛號信,打開信箋,是陳女士一筆一畫寫下的數頁感謝信。信中最讓我動容的是結尾那句話:“等孩子長大,我會指著那張蓋著鮮紅國徽的裁定書告訴他們:這,就是媽媽的‘光’!”
這份保護令只是我每年數百份裁判文書中的一份。但那一刻讓我更加堅信:我們不僅在審理案件,更在播撒希望的種子,讓每個身處逆境的人,都能看見法律這束永不熄滅的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四季青人民法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