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銀區(qū)綜治中心發(fā)揮訴前調解優(yōu)勢,成功調解一起“無名”討薪案,獲得了當事人的肯定和稱贊。
“你們可得幫我呀,我是真的沒辦法了……”。近日,一名年過六旬的老人張某找到白銀區(qū)綜治中心,希望工作人員幫忙要回自己的工資。
工作人員邀請張某到第一調解室坐下,耐心傾聽事情的前因后果。原來張某于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在白銀區(qū)某工地從事打零工的工作,老板一直未支付工資?,F工程已完工,當初接洽的“老板”早已不見蹤影,他連對方姓名、電話都沒有,去法院咨詢起訴,因缺少明確被告信息被駁回。無奈之下找到白銀區(qū)綜治中心尋求幫助,區(qū)綜治中心隨即指派調解員李秀薇、蔣莉進行調解。
“您別急,就算沒有老板信息,工作痕跡也是證據?!闭{解員一邊安撫張某,一邊引導他回憶細節(jié):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內容等。張某說只知道老板姓吳,不知道其他信息,調解員通過詢問張某工作時間、具體工作地點、老板體態(tài)特征等認為該人與之前調解過程中的一個當事人信息相似。調解員隨即調取之前卷宗,發(fā)現同一時間吳某在張某所述工作地點施工,調解員聯系到吳某,吳某表示確實未支付張某勞務費,但是暫時沒錢支付,希望用香煙頂替。調解員向吳某告知了拖欠勞務費要面臨的法律后果,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要求工資必須以貨幣(人民幣)形式支付,香煙是商品,不是法定貨幣,因此直接用香煙抵工資是違法的,并且調解員向吳某告知了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會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經過調解員耐心調解,最終吳某同意分兩筆將張某的勞務費3000元全部付清。當張某在調解室收到轉來的第二筆2000元工資時,反復摩挲著手機屏幕,不停的給調解員道謝。案件調解結束后,調解員又給張某普及了相關法律知識,“以后打零工一定要記得簽合同,也要記下用工方信息,保留聊天記錄、考勤痕跡,以防萬一?!?/p>
這場“無名”討薪案的成功解決,是白銀區(qū)綜治中心踐行“為民辦實事”理念的生動縮影。面對張某“無明確被告、無書面證據”的困境,調解員以耐心疏導穩(wěn)情緒、以細節(jié)排查尋線索、以法律條文明底線,既幫助老人追回3000元勞務費,更通過“調解+普法”模式,為其普及了務工維權要點。下一步,白銀區(qū)綜治中心將持續(xù)優(yōu)化調解服務,做好訴前調解工作,以實際行動筑牢勞動者權益保護的“第一道防線”,讓群眾在每一次調解中感受到公平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