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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川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判決由被告某保安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向原告李某某賠償各項損失10萬余元。
案情回顧
原告李某某原系某單位職工,退休后由被告某保安公司將其派遣至被告某用人單位,為該單位提供勞務(保安)。被告某保安公司為其公司工作的100余人在保險公司購買了雇主責任保險,并于2022年5月12日向保險公司提交了“關于更換參保人員的通知”,增加了李某某。保險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零時起對原告李某某進行投保。2022年5月10日8時許原告李某某在被告某用人單位上班期間,因門外突然竄入的老鼠,李某某受到驚嚇,其在躲避過程中扭傷腰部,住院治療。經(jīng)鑒定,原告李某某“腰1椎壓縮性骨折,行手術治療后”的損傷評定為十級傷殘。
法官審理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原告李某某已經(jīng)退休并享有養(yǎng)老保險待遇和領取退休金。李某某與被告某保安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為該公司提供勞務,由該公司向李某某支付報酬,原告李某某與被告某保安公司構成勞務關系,原告李某某給勞務派遣單位提供勞務的過程中因突然出現(xiàn)的老鼠受到驚嚇,因反應過激而扭傷腰部,遭受了人身損害,本案案由應為提供勞務受害責任糾紛。被告某保安公司未及時給勞務人員購買工傷保險或者雇主責任險,亦未盡到崗前安全培訓等義務,存在過錯,故應對原告李某某的損傷承擔80%的賠償責任。原告李某某因本身缺乏對突發(fā)情況的預判,心理素質弱,且對工作環(huán)境出現(xiàn)的意外情況以及對自身安全保護缺乏注意義務,結合其實際年齡,應認定自身也具有過錯,故其自己應承擔20%的責任。被告某保安公司與被告某用人單位訂有協(xié)議,且該事故系意外事件,同時被告某用人單位在管理用工過程中不存在過錯,故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寄語
隨著人們對健康和安全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企業(yè)開始為員工購買保險。保險作為一種保障措施,可以在員工因意外事故而導致的身體傷害或死亡時提供賠償。如果企業(yè)未能為員工購買保險,一旦員工發(fā)生意外事故,企業(yè)將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和經(jīng)濟賠償責任。同時,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是法律明確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是提高勞動者安全素質,實現(xiàn)安全工作的基礎。勞務派遣單位在用工過程中,一方面,及時購買相應的保險可以有效保障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雙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應當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盡可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jīng)依法享有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fā)生用工爭議而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yè)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yè)經(jīng)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fā)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勞務派遣暫行規(guī)定》第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如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guī)定的事項、應遵守的規(guī)章制度以及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內容;
(二)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
(三)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
(四)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xù);
(五)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七)協(xié)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糾紛;
(八)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zhí)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xù)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