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事無小事,小案不小看。今年時序早,九月已清寒。會寧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通過微信調解了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承辦法官巧用微信群進行辦案化解糾紛。通過微信平臺成功化解4起勞務合同糾紛,有效減輕群眾訴累,及時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以實際行動踐行“一改兩為”。
被告甘肅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寧分公司承包了位于會寧縣翰林名苑二期建設工程,將11號、12號、16號樓部分工程分包給了被告邵某。2022年5月至7月期間,被告邵某雇傭原告孔某、李某、李某義、唐某干活,主要負責上沙、拉沙、拉水泥、拉瓷磚等零工,約定工資為130元/天。原告孔某、李某、李某義、唐某在務工時與被告甘肅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寧分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雙方約定原告孔某、李某、李某義、唐某的工資由甘肅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寧分公司直接發(fā)放。干完活后,經原告多次追索,被告邵某和被告甘肅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寧分公司支付了原告孔某、李某、李某義、唐某部分工資。二被告還欠原告孔某、李某、唐某1000元、李某義15000元工資未付清,后來經原告多次追索,二被告均推諉拖延,至今未支付原告孔某、李某、李某義、唐某的剩余工資。
上述四案受理后,承辦法官為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通過微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充分釋明了其中的法律關系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最終,孔某、李某、李某義、唐某訴甘肅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寧分公司、邵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在承辦法官的積極溝通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xié)議,被告于2024年1月10日前給付拖欠的勞務工資,矛盾得以圓滿化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一次微信調解,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解決了煩心事。近年來,會寧縣法院為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需求,大力推進“零接觸”線上辦案模式,提高了辦案效率,方便了群眾訴訟,為群眾帶來了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體驗,既節(jié)省了訴訟成本,又減少了當事人訴累,贏得了群眾好評。